近日,富德生命人寿唐山中支完成一笔重疾理赔业务。客户毕女士因确诊重大疾病,经司法鉴定后获得该公司赔付的重疾保险金12.75万元。该笔理赔涉及的保险合同于2015年订立,至赔付完成时已存续超过十年。
据该公司理赔档案记载,2015年3月31日,唐山市居民毕女士购买了富德生命人寿公司的保险产品,合同约定的基础重疾保障金额为10万元。此后该保单持续有效,未发生中断。
2023年,毕女士身体出现异常症状。此后,她先后前往天津市和北京市的多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诊断,最终被确诊为重大疾病。
确诊后,毕女士向富德生命人寿唐山中支提交了理赔申请。该公司理赔部门对毕女士的病历资料和治疗记录进行了核查。由于该疾病的诊断和严重程度评估涉及专业医学判断,为保证理赔结论的准确性,该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安排工作人员陪同毕女士进行了司法鉴定。鉴定结论显示,毕女士的身体状况符合其所购保险合同中关于重大疾病的赔付条件。
依据合同条款,富德生命人寿在收到鉴定报告后完成了理赔核算,向毕女士支付重疾保险金12.75万元。赔付完成后,该保险合同约定的重疾保障责任终止。
富德生命人寿唐山中支表示,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法律约定,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是保险公司的基础职责。在该案处理过程中,公司按照合同条款和业务流程进行操作,对于涉及专业医学判断的情形,通过引入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确认,以保证理赔决定的依据充分、程序合规。公司将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和行业规范,为保单持有人提供理赔服务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