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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人民公园一游乐场退费规则引质疑

来源:头条 浏览:1次 时间:2026-06-16

南昌人民公园游乐场,承载着无数南昌市民的童年记忆。然而,一则“游乐场即将退场”的消息,近日在消费者中引发轩然大波。不少市民反映,运营方在退场过程中,退费规则颇为“霸道”:充值时承诺的赠送金额,退费时一概作废,只退本金。这样的做法,是否涉嫌消费欺诈?记者就此展开调查。

实习生江辉辉摄

充值以赠送金吸引 退费却只退本金?

“退费时查询到我卡上还有200元,但工作人员说这都是赠送金额,一分都退不了!”涂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,当初游乐场宣传“充500元送500元”,她正是看中了这一优惠力度才选择一次性充值500元。如今游乐场即将退场,运营方只认本金、不认赠金的退费规则,让她难以接受。

“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?明知道要关门了,还让人充钱。”张女士语气中满是气愤。今年5月初,她在游乐场工作人员的推介下充值300元,获赠100元。据她回忆,游乐场在退场前夕仍在正常推销充值业务,对合同到期、即将关闭的信息只字不提。

而南昌市公园事务中心向记者证实,游乐场曾于今年4月出具书面承诺,明确表示合同到期后不再进行新的充值活动。5月份仍在向游客推介充值,显然违背了承诺。

游乐场的确亏损 但风险不应转嫁给消费者

面对消费者的指责,游乐场相关负责人张先生作出了回应。

“我们公司算是不错了,即使亏钱,也还在坚持退款。大家要换位思考一下。”张先生表示,近年来受周边污水分流改造工程、道路维修等客观因素影响,游乐场部分大门无法开放,客流量锐减,经营状况每况愈下。“投了3000多万元,只收回1000多万元,根本没回本。而且设备都是新的,我们也还想继续经营。”

那么,游乐场为何会突然退场?

张先生称,游乐场与公园签订了7年合约,于2026年4月到期。“按照合同,我们有优先续约权。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,公园就是不跟我们续约了。”他坚称设备完好,自己也不愿离场,言语中透露困惑与不甘。

针对“赠金不退”的问题,记者采访了北京大成(南昌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欢律师。张欢指出:“该做法明显违反法律规定,游乐场离场属于‘非消费者原因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,赠送金额与充值金额在法律上视为一个整体,不存在‘先消费本金、后消费赠金’的默认顺序。”他进一步补充,消费者当初基于“充300元送100元”的优惠才选择多充值,如今赠送金额被单方面作废,实质上是将经营损失转嫁给了消费者。

游乐场地块是否“还绿于民”未定

游乐场为何执意强调“不愿离场”?公园又为何不续约?这块地接下来将做什么用?随后,记者联系了公园的管理单位——南昌市公园事务中心。

对于游乐场退场后地块的用途,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给出了明确答复:“根据目前规划,该地块将用于‘还绿于民’,恢复公园的公益属性,不做任何商业化处理。”

然而,当记者进一步追问这一规划是否已经最终确定、何时公示时,负责人表示:“这只是目前暂时的安排,具体方案还未完全定下来。”

对于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退费纠纷,事务中心表示自己曾多次协调、积极督促,但收效甚微。

“我们是公园的管理维护单位,仅仅是将地租给了游乐场,我们没有执法权。”该负责人解释说,他们早在2025年12月,就已经在游乐场周边发布了合同到期、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的公告。但此举遭到了游乐场方面的反对,“他们说我们贴公告影响他们经营,要求我们把那些公告都撤掉。”

为了解决问题,事务中心已主动联系了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多个部门,希望能联合执法,维护消费者权益。但令人遗憾的是,“至今没有得到任何一家单位的明确答复。”

记者手记:游乐场可退场 消费者权益不能“退场”

一个承载市民记忆的游乐场,为何以这样一种略显狼狈的方式“谢幕”?

游乐场亏损是事实,设备完好也是事实。但不能因为亏损了,就能在退场前仍诱导充值,亏损也不能成为只退本金、不退赠金的理由。商业经营有风险,盈亏本属常态,但风险不应转嫁给消费者。

更令人遗憾的是,当公园管理方主动联系市场监管、商务、文旅等多个部门时,得到的只有沉默。一块本该有人管的“烫手山芋”,就这样在部门之间的缝隙里凉了下去。

游乐场可以退场,但消费者的权益不容“退场”。我们期待不久后,有关部门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。

本报全媒体记者陶春霞 实习生江辉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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